市舶司
基本解释
词条:『市舶司』
拼音:shì bó sī
注音:ㄕˋ ㄅㄛˊ ㄙ
解释:官署名。负责管理出入海港船舶、商务等。唐代在广州设市舶使,宋代于广州、泉州、明州(治今浙江宁波)、杭州、密州(治今山东胶县)等地设提举市舶司,置提举官。元代、明代称市舶提举司。
古代诗词
宋代.王之道.华亭风月堂避暑:「名官市舶司置长,往往所任多名公。」
基本字义
市shì(ㄕˋ)
1、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2、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3、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4、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5、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
基本字义
舶bó(ㄅㄛˊ)
1、航海的大船:船舶(对船的通称)。巨舶。海舶。舶来品(指外国输入的货物)。
基本字义
司sī(ㄙ)
1、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2、官署名称:人事司。
3、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