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知事
基本解释
词条:『县知事』
拼音:xiàn zhī shì
注音:ㄒ一ㄢˋㄒㄨㄢˊ ㄓㄓˋ ㄕˋ
解释:官名。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一人,为一县的行政长官。后改称县长。
基本字义
县(縣)xiàn(ㄒ一ㄢˋ)
1、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姓
其他字义
县(縣)xuán(ㄒㄨㄢˊ)
1、古同“悬”。
基本字义
知zhī(ㄓ)
1、晓得,明了:知道。知名(著名)。知觉(有感觉而知道)。良知。知人善任。温故知新。知难而进。知情达理。
2、使知道:通知。知照。
3、学识,学问:知识,求知。无知。
4、主管:知县(旧时的县长)。知府。知州。知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彼此了解:相知。知音。知近。
6、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知(老朋友)。
其他字义
知zhì(ㄓˋ)
1、古同“智”,智慧。
基本字义
事shì(ㄕˋ)
1、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2、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4、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