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宪
基本解释
词条:『省宪』
拼音:shěng xiàn
注音:ㄕㄥˇㄒ一ㄥˇ ㄒ一ㄢˋ
解释:各行省的行政长官。
古代诗词
元代.周霆震.古金城谣:「堂堂省宪罗公卿,建官分阃日募兵。」
明代.李昌祺.寄同寅周布政:「署列三司尊省宪,疆连五筦壮提封。」
基本字义
省shěng(ㄕㄥˇ)
1、地方行政区域:省份。省会。
2、节约,不费:省钱。省事。省吃俭用。
3、简易,减免:省略。省称。省写。
4、中国古官署名:中书省(a.魏晋开始设置,总管国家政务,历代有所沿革,唐初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共管政事;b.元代“中书省”兼管“尚书省”的职权,权更重,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行中书省”,简称“省”,是现在“省”的来历)。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
5、古代称王宫禁地:省中。省闼(禁中)。
其他字义
省xǐng(ㄒ一ㄥˇ)
1、检查:反省(检查自己)。省察(考察)。吾日三省吾身。
2、知觉,觉悟:省悟。发人深省。
3、看望父母、尊亲:省亲。省视。
基本字义
宪(憲)xiàn(ㄒ一ㄢˋ)
1、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2、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