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宰
基本解释
词条:『县宰』
拼音:xiàn zǎi
注音:ㄒ一ㄢˋㄒㄨㄢˊ ㄗㄞˇ
解释:县令。
古代诗词
唐代.杜荀鹤.再经胡城县:「新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唐代.杜荀鹤.寄温州崔博士:「县宰不仁工部饿,酒家无识翰林醒。」
唐代.李颀.赠苏明府:「常辞小县宰,一往东山东。」
元代.马钰.满庭芳 赞重阳真人显异:「县宰尼庞虎见,经顷刻、复返天宫。」
唐代.南卓.赠副戎:「从事不须轻县宰,满身犹带御炉烟。」
基本字义
县(縣)xiàn(ㄒ一ㄢˋ)
1、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姓
其他字义
县(縣)xuán(ㄒㄨㄢˊ)
1、古同“悬”。
基本字义
宰zǎi(ㄗㄞˇ)
1、杀牲畜:宰杀。屠宰。宰牲节(亦称“古尔邦节”、“牺牲节”)。
2、借指商贩用狡诈的手段使顾客在经济上受到损害(有的地区称“斩”)。
3、古代官名:宰相(xiàng)。宰辅。太宰。宰官。
4、主管、主持:主宰。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