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佐
基本解释
词条:『县佐』
拼音:xiàn zuǒ
注音:ㄒ一ㄢˋㄒㄨㄢˊ ㄗㄨㄛˇ
解释:县令辅佐官员之统称。辛亥革命后专置县佐官职,为县知事的佐理,设于县内要地,不与县知事同城。掌理县知事委办的各项事务,并得于驻地就近指挥监督该地警察及处理违警案件。后废。
古代诗词
宋代.林表民.寄怀仙居和赞府尤贵端:「复有县佐贤,欲见形梦寐。」
宋代.周文璞.乌夜啼:「再转作县佐,欲塞父祖责。」
宋代.王禹偁.酬杨遂:「朝廷责守土,黜入县佐僚。」
宋代.范成大.送吴元茂丞浦江:「玉笋翻乘县佐车,飘然不肯待新除。」
基本字义
县(縣)xiàn(ㄒ一ㄢˋ)
1、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姓
其他字义
县(縣)xuán(ㄒㄨㄢˊ)
1、古同“悬”。
基本字义
佐zuǒ(ㄗㄨㄛˇ)
1、辅助,帮助:佐证(证据)。佐餐。
2、处于辅助地位的人:僚佐。
3、劝:佐食。佐酒(a.陪伴喝酒;b.就着菜肴把酒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