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辩证法问题
基本解释
词条:『谈谈辩证法问题』
拼音:tán tán biàn zhèng fǎ wèn tí
注音:ㄊㄢˊ ㄊㄢˊ ㄅ一ㄢˋ ㄓㄥˋ ㄈㄚˇ ㄨㄣˋ ㄊ一ˊ
解释:列宁作于1915年。阐明辩证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发展观的根本区别,指出了辩证法的实质。阐明认识的辩证法问题,指出了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基本字义
谈(談)tán(ㄊㄢˊ)
1、说,对话:谈天。谈心。谈论。谈话。谈判。谈吐。恳谈。洽谈。漫谈。谈笑风生。
2、言论,听说的话:笑谈。无稽之谈。传为美谈。
3、姓。
基本字义
辩(辯)biàn(ㄅ一ㄢˋ)
1、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辩驳。辩护。辩解(jiě)。辩论。辩士。辩证。
基本字义
证(證)zhèng(ㄓㄥˋ)
1、用人物、事实来表明或断定:证明。保证。证实。作证。对证。论证。人证。物证。
2、凭据,帮助断定事理的东西:证据。凭证。证书。出入证。证章。有诗为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