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
基本解释
词条:『突尼斯』
拼音:tū ní sī
注音:ㄊㄨ ㄋ一ˊ ㄙ
解释:北非国家。临地中海。面积1642万平方千米。人口8785万(1994年)。首都突尼斯。除沿海为平原外,从北向南为山地、台地和沙漠。非洲最大的橄榄油生产国和出口国。工业以石油开采和磷酸盐工业最重要。旅游业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
精选例句
1、不过他说,在回法国之前想去突尼斯的沙漠走走。
2、但当对民主的渴望在阿拉伯世界蠢蠢欲动时,要求改革的浪潮最早在小国突尼斯掀起,随之向东蔓延至马格里布地区,如今正冲击着大国埃及。
3、而在北部非洲,如阿尔及利亚、埃及、摩洛哥、突尼斯等国,是白色人种的阿拉伯人。
4、月17日,面目一新的美军向德军发起进攻,一路猛攻猛打,很快与英军在突尼斯北部完成了对德军的合围。
5、在突尼斯,在的时刻,军队支持了街上的反抗者;军队拒绝向游行示威者开火。
基本字义
突tū(ㄊㄨ)
1、忽然:突然。突现。突发。突变。突如其来。异军突起。突兀。
2、超出,冲破,猛冲:突破。突围。突出。
3、烟囱:曲突徙薪。灶突。
基本字义
尼ní(ㄋ一ˊ)
1、梵语“比丘尼”的简称,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子:尼姑。尼庵。削发为尼。
2、古同“昵”,相近,亲近。
基本字义
斯sī(ㄙ)
1、这,这个,这里:斯人。斯时。以至于斯。
2、乃,就:有备斯可以无患。
3、劈:“墓门有棘,斧以斯之”。
4、古同“厮”,卑贱。
5、古同“澌”,尽。
6、姓。
中英翻译
翻译:Tunis; Tunisia
Tunisn. 突尼斯(城)
Tunisia*[tju:'nisiә]
n. 突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