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与
基本解释
词条:『所与』
拼音:suǒ yǔ
注音:ㄙㄨㄛˇ ㄩˇㄩˋㄩˊ
解释:
1.友好。
2.结交。
古代诗词
唐代.白居易.酬张十八访宿见赠 自此后诗为赞善大夫时所:「问其所与游,独言韩舍人。」
宋代.冯取洽.摸鱼儿:「吾所与。」
唐代.高适.酬陆少府:「固应不远别,所与路未及。」
先秦.诗经.旄丘:「叔兮伯兮,靡所与同。」
元代.王恽.蝶恋:「今夕何年天所与。」
基本字义
所suǒ(ㄙㄨㄛˇ)
1、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姓。
基本字义
与(與)yǔ(ㄩˇ)
1、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2、给:赠与。与人方便。
3、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其他字义
与(與)yù(ㄩˋ)
1、参加:参与。与会。
其他字义
与(與)yú(ㄩˊ)
1、同“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