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参加人
基本解释
词条:『诉讼参加人』
拼音:sù sòng cān jiā rén
注音:ㄙㄨˋ ㄙㄨㄥˋ ㄘㄢㄕㄣㄘㄣㄙㄢ ㄐ一ㄚ ㄖㄣˊ
解释: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未用此语。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上指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
基本字义
诉(訴)sù(ㄙㄨˋ)
1、叙述,倾吐:告诉。诉苦。诉愿。诉衷情。倾诉。
2、控告:诉讼。控诉。上诉。申诉。败诉。撤诉。
基本字义
讼(訟)sòng(ㄙㄨㄥˋ)
1、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讼事。讼案。讼词。
2、争辨是非:争讼。聚讼纷纭。
3、自责:自讼。
4、古同“颂”,颂扬。
基本字义
参(參)cān(ㄘㄢ)
1、加入在内:参加。参与。参政。参赛。参议。
2、相间,夹杂:参杂。参半。
3、检验,用其他有关材料来研究,考证某事物:参考。参照。参省(xǐng)(检验省察)。参看。参阅。参检。
4、探究,领悟:参悟。参透。参破。参禅。
5、旧指下级进见上级:参见。参拜。
6、弹劾,向皇帝告状:参奏。参劾。参革。
其他字义
参(參)shēn(ㄕㄣ)
1、星名,二十八宿之一:参商(“参星”和“商星”,此出则彼没,两不相见;喻亲友隔离不得相见或彼此对立不和睦)。参辰卯酉(“辰星”即商星,参星酉时现于西方,辰星卯时出于东方;喻互不相关或势不两立)。
2、中药名:人参。党参。
其他字义
参(參)cēn(ㄘㄣ)
1、〔参差(cī)〕长短不齐,如“参参不齐”、“参参错落”。
其他字义
参(參)sān(ㄙㄢ)
1、古同“叁”,三的大写。
基本字义
加jiā(ㄐ一ㄚ)
1、增多:增加。追加。加倍。加封。
2、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加注解。加冕。
3、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加法。
4、施以某种动作:加以。不加考虑。
5、使程度增高:加工。加强。加剧。
6、超过:加人一等(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
7、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