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基本解释
词条:『义务兵役制』
拼音:yì wù bīng yì zhì
注音:一ˋ ㄨˋ ㄅ一ㄥ 一ˋ ㄓˋ
解释: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
基本字义
义(義)yì(一ˋ)
1、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2、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3、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4、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5、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6、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7、姓。
基本字义
务(務)wù(ㄨˋ)
1、事情:事务。任务。公务。特务。不识时务(不认识时代潮流和当前形势)。
2、从事,致力:务工。务实(从事或讨论具体的工作)。务虚。当务之急。
3、追求:好(hào)高务远。
4、必须,一定:务必。务须。除恶务尽。
5、旧时收税的关卡(现多用于地名):曹家务(在中国河北省)。
6、姓。
基本字义
兵bīng(ㄅ一ㄥ)
1、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没有沾血,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
2、战士,军队: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见(指武装冲突)。
3、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兵法。兵家。兵机。兵衅(战争的争端)。兵书。兵谏(进谏时以武力要挟,迫使必从)。兵荒马乱。兵贵神速。
基本字义
役yì(一ˋ)
1、服兵务,从军:从役。现役。
2、战事:战役。
3、服劳力之事:劳役。徭役。
4、使唤:役使。奴役。
5、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仆役。杂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