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则
基本解释
词条:『贻则』
拼音:yí zé
注音:一ˊ ㄗㄜˊ
解释:语出《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后因以"贻则"指为后世留下典则。
古代诗词
明代.无名.郊庙歌辞·夕月乐章·肃和:「坎祀贻则,郊禋展敬。」
宋代.张扩.夫人江氏挽词:「秩秩方贻则,冥冥忽返真。」
清代.王采蘋.述哀 其二:「堂构喜克承,循良有贻则。」
基本字义
贻(貽)yí(一ˊ)
1、赠给。
2、遗留,留下:贻害。贻误(使受到坏的影响)。贻训。贻笑大方(让内行见笑)。
基本字义
则(則)zé(ㄗㄜˊ)
1、模范:以身作则。
2、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3、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4、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5、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6、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7、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8、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9、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