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佃权
基本解释
词条:『永佃权』
拼音:yǒng diàn quán
注音:ㄩㄥˇ ㄉ一ㄢˋㄊ一ㄢˊ ㄑㄨㄢˊ
解释:旧法律名词。又叫田面权。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或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低价出卖,依约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进行耕作的权利。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
基本字义
永yǒng(ㄩㄥˇ)
1、水流长:“江之永矣”。
2、久远:永远。永生。隽永。永昼(长昼)。永年(a.整年;b.长寿)。永诀。永志不忘。永垂不朽。
3、古同“咏”,以诗词等来叙述。
基本字义
佃diàn(ㄉ一ㄢˋ)
1、向地主或官府租种土地的农民:佃户。佃农。佃客(晋代世家豪强荫庇下的一种依附农民)。佃东。
其他字义
佃tián(ㄊ一ㄢˊ)
1、耕作。
2、古同“畋”,打猎。
基本字义
权(權)quán(ㄑㄨㄢˊ)
1、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权。权力。权威。权贵。权柄。权势。生杀予夺之权。
2、有利的形势:主动权。
3、变通,不依常规:权变。权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权术。智必知权。
4、暂且,姑且:权且。
5、秤锤:权衡。
6、衡量,估计:权其轻重。
7、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