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律
基本解释
词条:『永徽律』
拼音:yǒng huī lǜ
注音:ㄩㄥˇ ㄏㄨㄟ ㄌㄩˋ
解释: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计十二篇,五百条。全文保存于《唐律疏议》。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基本字义
永yǒng(ㄩㄥˇ)
1、水流长:“江之永矣”。
2、久远:永远。永生。隽永。永昼(长昼)。永年(a.整年;b.长寿)。永诀。永志不忘。永垂不朽。
3、古同“咏”,以诗词等来叙述。
基本字义
徽huī(ㄏㄨㄟ)
1、标志,符号:国徽。校徽。帽徽。徽章。徽记。徽帜(zhì)。
2、美好的:徽号。
3、〔徽州〕旧地名,在今中国安徽省歙县。简称“徽”,如“徽墨”。
4、系琴弦的绳,后用做抚琴标记的名称,古琴全弦共十三徽。
基本字义
律lǜ(ㄌㄩˋ)
1、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2、约束:律己。
3、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