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都
基本解释
词条:『乡都』
拼音:xiāng dū
注音:ㄒ一ㄤ ㄉㄨㄉㄡ
解释:宋元时代县下分乡,乡下分都,并称"乡都"。亦用以泛指农村地区。
古代诗词
唐代.白居易.代州民问:「官职家乡都忘却,谁人会得使君心。」
宋代.陈著.西江月:「一去轻如蕉梦,三乡都是棠阴。」
明代.区越.颐宾:「考德四乡都属望,映阶群玉总无瑕。」
基本字义
乡(鄉)xiāng(ㄒ一ㄤ)
1、泛指小市镇:乡村。穷乡僻壤。
2、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家乡。故乡。乡井。乡里(a.家庭久居的地方;b.同乡的人)。乡党(乡里)。乡试。
3、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
基本字义
都dū(ㄉㄨ)
1、大都市:都市。都会。通都大邑。
2、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国都。京都。建都。
3、美好:“雍容闲雅,甚都”。都丽。都雅。
4、总:都为一集。
5、居:“都卿相之位”。
6、古代称头目、首领。
7、姓。
其他字义
都dōu(ㄉㄡ)
1、全,完全:都要。功课学得都不错。
2、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都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