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杀
基本解释
词条:『戏杀』
拼音:xì shā
注音:ㄒ一ˋㄏㄨ ㄕㄚ
解释:谓相戏误伤而致死。唐代法律规定戏杀罪轻于斗杀,明清皆以斗杀论,至光绪末年又减轻论处。
古代诗词
明代.周瑛.香炉山怀古和祁使君韵:「嬉戏杀人欲盈野,倏忽流血皆成川。」
基本字义
戏(戲)xì(ㄒ一ˋ)
1、玩耍:游戏。儿戏。嬉戏。戏豫(嬉游逸乐)。二龙戏珠。
2、嘲弄,开玩笑:戏言。戏弄。戏谑(用诙谐有趣的话开玩笑)。
3、戏剧,也指杂技:一出戏。黄梅戏。看戏。演戏。皮影戏。
其他字义
戏(戲)hū(ㄏㄨ)
1、〔於(wū)戏〕同“呜呼”。
基本字义
杀(殺)shā(ㄕㄚ)
1、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杀生。杀敌。杀鸡取卵。杀一儆百。
2、战斗,搏斗:杀出重围。
3、消减:杀风景。
4、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杀了眼睛。
5、收束:杀价。杀尾。
6、勒紧,扣紧:杀车。
7、用在动词后,表示程度深:笑杀人。恨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