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
基本解释
词条:『审判庭』
拼音:shěn pàn tíng
注音:ㄕㄣˇ ㄆㄢˋ ㄊ一ㄥˊ
解释:
1.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
2.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后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
基本字义
审(審)shěn(ㄕㄣˇ)
1、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2、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3、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4、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5、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
基本字义
判pàn(ㄆㄢˋ)
1、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2、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3、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4、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5、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基本字义
庭tíng(ㄊ一ㄥˊ)
1、堂阶前的院子:庭院。庭园。庭除(“除”,台阶)。
2、厅堂:庭宇。庭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庭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庭。
3、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庭。
4、古同“廷”,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