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録司
基本解释
词条:『僧録司』
拼音:sēng lù sī
注音:ㄙㄥ ㄌㄨˋ ㄙ
解释: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
基本字义
僧sēng(ㄙㄥ)
1、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语“僧伽”的简称:僧侣。僧尼。僧人。僧众。僧俗。高僧。
基本字义
録lù(ㄌㄨˋ)
1、见“錄”。
基本字义
司sī(ㄙ)
1、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2、官署名称:人事司。
3、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