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
基本解释
词条:『罪己诏』
拼音:zuì jǐ zhào
注音:ㄗㄨㄟˋ ㄐ一ˇ ㄓㄠˋ
解释:帝王引咎自责的诏书。
古代诗词
唐代.白居易.贺雨:「遂下罪己诏,殷勤告万邦。」
明代.皇甫汸.闻报纪事:「凭玉须颁罪己诏,止车应受直臣章。」
明代.吴梦旸.相逢行别朱大复比部:「近日曾颁罪己诏,俄顷河山尽增色。」
清代.汪琬.世祖章皇帝挽诗:「犹传罪己诏,呜咽走苍生。」
明代.朱升.和唐令尹喜雨谣:「忠臣忍读罪己诏?富儿勇取入粟官。」
基本字义
罪zuì(ㄗㄨㄟˋ)
1、犯法的行为:犯罪。罪人。认罪。有罪。罪恶。罪名。罪魁。罪行。罪证。罪责。罪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罪不容诛。
2、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过失,罪过)。归罪于人。
3、刑罚:判罪。畏罪。待罪。请罪。
4、苦难,痛苦:受罪。
基本字义
己jǐ(ㄐ一ˇ)
1、对别人称本身:自己。知己。反求诸己。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天干的第六位,用作顺序第六的代称。
基本字义
诏(詔)zhào(ㄓㄠˋ)
1、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2、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诏令。诏谕。奉诏。遗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