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法
基本解释
词条:『篆法』
拼音:zhuàn fǎ
注音:ㄓㄨㄢˋ ㄈㄚˇ
解释:写篆书和进行篆刻之法。
古代诗词
宋代.黄庶.赋古碑:「予闻岐阳鼓,篆法抵万金。」
明代.邵宝.冬夜观树影:「因之得篆法,锥铁行平沙。」
明代.李东阳.题沈启南所藏郭忠恕雪霁江行图真迹:「更闻篆法书绝伦,二物殊科乃同格。」
明代.王祎.国宾黄先生之官义乌主簿赋诗奉赠:「国器意跌宕,篆法效秦斯。」
明代.吴宽.刻李贞伯篆书海月庵扁:「篆法久欲绝,李公得真传。」
基本字义
篆zhuàn(ㄓㄨㄢˋ)
1、汉字的一种书体:大篆。小篆。篆体。篆书。
2、书写篆字:篆额。
3、印章多用篆文,故为官印的代称,又为对别人名字的敬称:篆刻。摄篆。次篆。台篆。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