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基本解释
词条:『传法院』
拼音:chuán fǎ yuàn
注音:ㄔㄨㄢˊㄓㄨㄢˋ ㄈㄚˇ ㄩㄢˋ
解释: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基本字义
传(傳)chuán(ㄔㄨㄢˊ)
1、转(zhuǎn)授,递:传递。传输。传戒。传统。言传身教。
2、推广,散布:宣传。流传。传名。传奇(a.中国唐代兴起的短篇小说;b.中国明、清两代盛行的长篇戏曲;c.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乎寻常的故事)。
其他字义
传(傳)zhuàn(ㄓㄨㄢˋ)
1、解说经义的文字:经传。《左传》。
2、记载某人一生事迹的文字:小传。自传。纪传。传记。传略。树碑立传。
3、以演述历史和人物故事为中心的文学作品:《水浒传》。
4、古代设于驿站的房舍,亦指驿站上所备的马车:传舍(供来往行人居住的旅舍)。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
基本字义
院yuàn(ㄩㄢˋ)
1、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墙。庭院。
2、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法院。医院。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