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法
基本解释
词条:『吏法』
拼音:lì fǎ
注音:ㄌ一ˋ ㄈㄚˇ
解释:官府的法令。
古代诗词
明代.李东阳.送蒋宗谊推官之金华:「也知吏法兼诗老,未必才名与命妨。」
宋代.强至.上知郡都官:「断乎如蓍龟,吏法不敢弄。」
宋代.张伯玉.蓬莱阁閒望写怀:「迂疏非吏法,蹇浅是辞源。」
元代.丁复.送黄学录归番阳:「为鲁委吏法圣尼,会计之当明铢锱。」
元代.薛汉.和马伯庸御史效义山无题四首 其一:「吏法有章皆画一,将坛得士故无双。」
基本字义
吏lì(ㄌ一ˋ)
1、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2、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