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科
基本解释
词条:『吏科』
拼音:lì kē
注音:ㄌ一ˋ ㄎㄜ
解释: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古代诗词
明代.阮大铖.送觉空还五乳供憨公塔:「天启间,官吏科给事中,坐奄党,禁锢。」
元代.朱德润.题李唐村社醉归图:「披图昨日过水南,县吏科徭日旁午。」
明代.邵宝.得俞吏科国昌报:「吏科报至倍伤神,说病论医字字真。」
明代.曹于汴.初任司理到任日吏用印报云升授吏科给事中虚套取喜何必乃尔走笔题其上:「休饰虚章报吏科,纵成真取便如何。」
基本字义
吏lì(ㄌ一ˋ)
1、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2、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基本字义
科kē(ㄎㄜ)
1、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2、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3、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4、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5、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6、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7、古同“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