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基本解释
词条:『东莞市』
拼音:dōng guān shì
注音:ㄉㄨㄥ ㄍㄨㄢㄍㄨㄢˇㄨㄢˇ ㄕˋ
解释: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东部、东江下游,广九铁路斜贯。1985年设市。人口1436万(1995年)。为广东省新兴工业城市和东江下游物资集散地。虎门为珠江口要塞,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曾在此销毁鸦片。名胜古迹有可园、象塔、沙角、威远古炮台。
基本字义
东(東)dōng(ㄉㄨㄥ)
1、方向,太阳出升的一边,与“西”相对:东方。东经(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东山再起(喻失势之后,重新恢复地位)。付诸东流。
2、主人(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房东。股东。东道主(泛指请客的主人,亦称“东道”、“作东”)。
3、姓。
基本字义
莞guān(ㄍㄨㄢ)
1、指水葱一类的植物,亦指用其编的席。
其他字义
莞guǎn(ㄍㄨㄢˇ)
1、〔东莞〕地名,在中国广东省。
其他字义
莞wǎn(ㄨㄢˇ)
1、〔莞尔〕形容微笑,如“莞莞一笑”、“不觉莞莞”。
基本字义
市shì(ㄕˋ)
1、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2、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3、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4、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5、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