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判
基本解释
词条:『鬼判』
拼音:guǐ pàn
注音:ㄍㄨㄟˇ ㄆㄢˋ
解释:传说冥司的衙吏﹑杂差。
古代诗词
宋代.释怀深.资福遣土地出院 其一:「小鬼判官都出院,禅门法令要分明。」
基本字义
鬼guǐ(ㄍㄨㄟˇ)
1、某些宗教或迷信的人所说的人死后的灵魂:鬼魂。鬼魅。鬼蜮(a.鬼怪;b.阴险害人的)。
2、阴险,不光明:鬼话。鬼黠。鬼胎。
3、对人的蔑称或憎称:酒鬼。烟鬼。鬼子。吝啬鬼。
4、恶劣,糟糕(限做定语):鬼天气。
5、机灵,敏慧(多指小孩子):鬼精灵。
6、表示爱昵的称呼:小鬼。机灵鬼。
7、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基本字义
判pàn(ㄆㄢˋ)
1、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2、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3、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4、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5、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