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
基本解释
词条:『典史』
拼音:diǎn shǐ
注音:ㄉ一ㄢˇ ㄕˇ
解释:
1.主管官吏。
2.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为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领其职。
古代诗词
宋代.梅尧臣.送司马学士君实通判郓州:「君家世典史,君复续祖为。」
清代.林则徐.沅两君歌:「典史之职诚区区,谁其任者蒋宾隅。」
明代.杨士奇.寄昌平吴典史 其一:「为问昌平吴典史,到官民事近如何。」
近现代.卢前.满江红 其二 九月七日阎海文死事:「阎典史,留榜样。」
清代.张洵佳.阎应元:「谁知一典史,其才兼将相。」
基本字义
典diǎn(ㄉ一ㄢˇ)
1、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2、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3、指典礼:盛典。大典。
4、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5、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6、姓。
基本字义
史shǐ(ㄕˇ)
1、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历史。通史。断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学史。史诗。史部(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包括各类历史著作)。史坛。史评。史前(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史不绝书。
2、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太史。内史。
3、古代官职:刺史。御史。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