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火
基本解释
词条:『赐火』
拼音:cì huǒ
注音:ㄘˋ ㄏㄨㄛˇ
解释:《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谓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唐宋唯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戚里。
古代诗词
唐代.韩愈.寒食直归遇雨:「惟将新赐火,向曙著朝衣。」
元代.姚燧.木兰花慢 清明:「对赐火新烟,应思?禊,何地江干。」
宋代.苏辙.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古北口道中呈同事二首△:「及春煮菜过边郡,赐火煎茶约细君。」
宋代.项安世.寒食夜对月:「江海归来无赐火,幸分光彩到愁边。」
宋代.仇远.和韵胡希圣湖上:「赐火恩荣皆旧梦,禁烟风景似初秋。」
基本字义
赐(賜)cì(ㄘˋ)
1、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2、敬辞:请赐教。希赐函。
3、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赐。受赐良多。
基本字义
火huǒ(ㄏㄨㄛˇ)
1、燃烧,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烛。火源。火焰。烟火。火中取栗(喻为别人冒险出力,而自己吃亏上当,毫无所获)。
2、紧急:火速。十万火急。
3、指枪炮弹药等:火药。火炮。
4、发怒,怒气:火暴。火性。
5、中医指发炎、红肿、烦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6、形容红色的:火红。火腿。
7、古代军队组织,一火十个人。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