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政策
基本解释
词条:『慕尼黑政策』
拼音:mù ní hēi zhèng cè
注音:ㄇㄨˋ ㄋ一ˊ ㄏㄟ ㄓㄥˋ ㄘㄜˋ
解释:为了本国利益,不惜牺牲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纵容侵略者的政策。1938年,英、法两国为使德国将侵略矛头转向苏联,于9月与德、意签订《慕尼黑协定》,强迫捷克斯洛伐克割让苏台德地区给德国,以换取英、法、德、意不侵犯捷其他领土的“保证”,结果助长了德国法西斯的侵略气焰。德于次年侵占捷全境,并攻占波兰等国,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基本字义
慕mù(ㄇㄨˋ)
1、向往,敬仰:慕名。羡慕。仰慕。爱慕。景慕。敬慕。
2、思念,依恋:思慕。
3、姓。
基本字义
尼ní(ㄋ一ˊ)
1、梵语“比丘尼”的简称,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子:尼姑。尼庵。削发为尼。
2、古同“昵”,相近,亲近。
基本字义
黑hēi(ㄏㄟ)
1、像墨和煤那样的颜色,与“白”相对:黑白。
2、暗,光线不足:黑暗。黑夜。
3、隐蔽的,非法的:黑枪。黑市。黑社会。
4、恶毒:黑心。
5、姓。
基本字义
政zhèng(ㄓㄥˋ)
1、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3、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