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所
基本解释
词条:『烈所』
拼音:liè suǒ
注音:ㄌ一ㄝˋ ㄙㄨㄛˇ
解释:功业之所在。
古代诗词
明代.陈第.感古十四首:「事近刑臣,义烈所耻。」
宋代.吕本中.李丞相挽诗三首 其一:「烈所平生志,高名万代传。」
清代.潘瑛.保安驿:「此岂有物为之凭,义烈所激神奇增。」
基本字义
烈liè(ㄌ一ㄝˋ)
1、火势猛;引申为猛,厉害:烈火。烈焰。烈酒。烈马。烈性。激烈。剧烈。
2、气势盛大:轰轰烈烈。
3、刚直,有高贵品格的;为正义而死难的:烈女。壮烈。先烈。烈士。
4、功业:功烈。
5、古同“列”,行列。
基本字义
所suǒ(ㄙㄨㄛˇ)
1、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