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决
基本解释
词条:『缓决』
拼音:huǎn jué
注音:ㄏㄨㄢˇ ㄐㄩㄝˊ
解释: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基本字义
缓(緩)huǎn(ㄏㄨㄢˇ)
1、慢,与“急”相对:缓步。缓行(xíng)。缓慢。迟缓。
2、延迟:缓刑。缓办。缓役。缓征。刻不容缓。
3、放松,松弛:缓和。缓冲。缓解(jiě)。和缓。
4、苏醒,恢复:缓气。缓醒。
基本字义
决jué(ㄐㄩㄝˊ)
1、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决江疏河”。
2、堤岸被水冲开:决口。溃决。
3、断定,拿定主意:决定。决断。决计。决然。决胜。决议。犹豫不决。
4、一定(用在否定词前):决不后退。
5、决定最后胜败:决赛。决战。
6、执行死刑:处决。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