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科
基本解释
词条:『律科』
拼音:lǜ kē
注音:ㄌㄩˋ ㄎㄜ
解释:法令条文。
基本字义
律lǜ(ㄌㄩˋ)
1、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2、约束:律己。
3、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5、姓。
基本字义
科kē(ㄎㄜ)
1、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2、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3、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4、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5、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6、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7、古同“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