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事
基本解释
词条:『录事』
拼音:lù shì
注音:ㄌㄨˋ ㄕˋ
解释: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如:郡录事骇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古代诗词
唐代.白居易.秋霖中奉裴令公见招早出赴会马上先寄六韵:「只愁张录事,罚我怪来迟。」
唐代.白居易.开成大行皇帝挽歌词四首奉敕撰进:「开成与贞观,实录事多同。」
唐代.杜甫.王录事许修草堂资不到聊小诘:「为嗔王录事,不寄草堂赀。」
唐代.杜甫.寄邛州崔录事:「邛州崔录事,闻在果园坊。」
唐代.黄滔.断酒:「免遭拽盏郎君谑,还被簪花录事憎。」
基本字义
录(録)lù(ㄌㄨˋ)
1、记载,抄写:记录。载录。抄录。录供。
2、记载言行或事物的书册:语录。目录。回忆录。
3、采取,任用:录取。收录。录用。甄录(经审查鉴别而任用)。
基本字义
事shì(ㄕˋ)
1、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2、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4、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