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法
基本解释
词条:『海法』
拼音:hǎi fǎ
注音:ㄏㄞˇ ㄈㄚˇ
解释:以色列北部重要海港和工商业中心。人口225万(1984年)。天然良港,能泊远洋海轮。中东石油输出港之一。工业有炼油、化肥、军火等部门。水陆交通要站。海洋博物馆著名。为旅游胜地。
古代诗词
清代.李黼平.漕运行:「高低正依均海法,升斗不贷监河侯。」
基本字义
海hǎi(ㄏㄞˇ)
1、靠近大陆,比洋小的水域:海洋。海域。海拔。海疆。海内。海岸。海誓山盟。五湖四海。
2、用于湖泊名称:青海。中南海。
3、容量大的器皿,巨大的:海碗。海涵(敬辞,称对方大度包容)。夸下海口。
4、喻数量多的人、事物像海的:人山人海。火海。
5、漫无目标地:海骂。海找。
6、古代指从外国来的:海棠。
7、特指中国上海:海派。
8、姓。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