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嘉
基本解释
词条:『李宝嘉』
拼音:lǐ bǎo jiā
注音:ㄌ一ˇ ㄅㄠˇ ㄐ一ㄚ
解释:李宝嘉(1867-1906) : 清末文学家。字伯元,江苏武进人。擅诗词、书画、篆刻。曾在上海创办《指南报》、《世界繁华报》、《绣像小说》等报刊。政治上倾向于改良派。所作小说着重揭露清廷官吏昏庸腐败和贪污纳贿,是清末谴责小说的代表作家。著有《官场现形记》、《文明小史》等。
基本字义
李lǐ(ㄌ一ˇ)
1、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姓。
3、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基本字义
宝(寳)bǎo(ㄅㄠˇ)
1、玉器,泛指珍贵的东西:宝贝。宝剑。宝物。宝藏(zàng)。国宝。财宝。珍宝。传(chuán)家宝。如获至宝。宝贵。
2、帝王的印信,借指帝位:宝座。登大宝(皇帝登基)。
3、敬辞,用于称别人的,宝地。宝刹(称呼庙字)。宝号(称呼别人的店铺)。
4、指金属货币:元宝。
5、赌具的一种:开宝。押宝。
基本字义
嘉jiā(ㄐ一ㄚ)
1、善,美:嘉言。嘉宾。嘉言懿行。
2、夸奖,赞许:嘉奖。嘉许。嘉勉。
3、吉庆,幸福:嘉祥。嘉偶。
4、欢乐:嘉会。
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