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
基本解释
词条:『理察』
拼音:lǐ chá
注音:ㄌ一ˇ ㄔㄚˊ
解释:犹审理。
古代诗词
宋代.姜特立.蜡梅:「花月自有妖,未易以理察。」
明代.符锡.观瑞兰应教之作:「谬期神理察,益算等华嵩。」
清代.孙?.丙寅正月四日集陈园公锻圃偕王山长赋:「智愚岂有术,兹理察如丝。」
基本字义
理lǐ(ㄌ一ˇ)
1、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2、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3、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4、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5、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6、古代指狱官、法官。
7、姓。
基本字义
察chá(ㄔㄚˊ)
1、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b.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