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官
基本解释
词条:『民官』
拼音:mín guān
注音:ㄇ一ㄣˊ ㄍㄨㄢ
解释:主持民政的官吏。与军官对称。
古代诗词
元代.王处一.谢师恩 文登丹霞观二首:「市民官吏同兴观。」
宋代.郑玠.初至罗浮:「长说罗浮欲到难,清游今作字民官。」
宋代.吴潜.出郊再用韵赋三解:「平生惯作牧民官,不作朱幡画戟看。」
宋代.强至.壬子六月庚申夜陪魏公诣龙坛:「盛夏连年陪席位,自惭不是牧民官。」
宋代.李覯.和苏著作麻姑十咏·玳瑁石:「出民官不知,喜事诚可贵。」
基本字义
民mín(ㄇ一ㄣˊ)
1、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3、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5、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6、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7、同“苠”。
基本字义
官guān(ㄍㄨㄢ)
1、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2、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3、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