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第
基本解释
词条:『刘光第』
拼音:liú guāng dì
注音:ㄌ一ㄡˊ ㄍㄨㄤ ㄉ一ˋ
解释:刘光第(1859-1898) : 清末维新派。四川富顺人。曾任刑部主事。后参加保国会。戊戌变法时升为四品卿衔军机章京,参预新政。戊戌政变时与谭嗣同等同时遇害,为戊戌六君子之一。
基本字义
刘(劉)liú(ㄌ一ㄡˊ)
1、姓。
基本字义
光guāng(ㄍㄨㄤ)
1、太阳、火、电等放射出来耀人眼睛,使人感到明亮,能看见物体的那种东西:阳光。月光。火光。光华(明亮的光辉)。
2、荣誉:光临(敬辞,意含宾客来临给主人带来光彩)。光顾。光复。
3、使显赫:光大。光宗耀祖。
4、景物:春光明媚。
5、光滑:光滑。光洁。光泽。
6、完了,一点不剩:杀光烧光。吃光用光。
7、露着:光膀子。
8、单,只:光剩下一口气。
9、姓。
基本字义
第dì(ㄉ一ˋ)
1、次序:第一。次第。等第。
2、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科第。及第。落第。
3、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宅第。府第。门第。进士第。
4、但:运动有益于健康,第不宜过于剧烈。
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