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
基本解释
词条:『立宪派』
拼音:lì xiàn pài
注音:ㄌ一ˋ ㄒ一ㄢˋ ㄆㄞˋ
解释:清末资产阶级的政治派别。以梁启超、张謇、汤寿潜等为代表。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先后在各地成立各种立宪团体,并领导收回利权和保路运动。曾成立全国性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并发动三次请愿活动,要求速开国会。辛亥革命时大都宣布赞成共和。
基本字义
立lì(ㄌ一ˋ)
1、站,引申为竖起来:立正。立柜。立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立场。屹立。顶天立地。
2、做出,定出:建立。设立。树立。立意。立此存照。
3、存在,生存:自立。独立。势不两立。
4、马上,即刻:立时。立刻。立等。
5、姓。
基本字义
宪(憲)xiàn(ㄒ一ㄢˋ)
1、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2、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基本字义
派pài(ㄆㄞˋ)
1、水的支流:九派(指长江支流之多)。
2、一个系统的分支:派系。派别。派性。党派。
3、作风,风度:正派。气派。派势。派头。
4、分配,指定:派赴。派驻。派遣。委派。
5、指摘:派不是。
6、量词(①用于派别,如“两派的意见争论不休”;②用于景色、气象、语言等,前面用“一”字,如“一派胡言”、“好一派北国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