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部
基本解释
词条:『民部』
拼音:mín bù
注音:ㄇ一ㄣˊ ㄅㄨˋ
解释:即户部。古代官署名。汉置尚书﹐有民曹﹐三国魏置度支﹐吴有户部﹐晋有度支﹐北周有民部﹐皆主财用。隋初置度支﹐开皇三年改为民部﹐唐永徽初﹐因避太宗李世民讳﹐复改称户部。
古代诗词
唐代.罗隐.投浙东王大夫二十韵:「啸傲辞民部,雍容出帝乡。」
明代.边贡.和荅毅斋刘鸿胪见怀之作:「久愧礼台称典故,早从民部接芳词。」
清代.赵翼.赠吴鉴南民部:「痴绝吴民部,诗才迥不群。」
金朝.元好问.云岩:「观州爱玩频湔祓,民部平生几熏沐。」
宋代.饶节.赠道士张谦中:「道人髭须似民部,平生篆隶心独苦。」
基本字义
民mín(ㄇ一ㄣˊ)
1、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3、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5、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6、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7、同“苠”。
基本字义
部bù(ㄅㄨˋ)
1、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2、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3、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luò)。
4、安置安排:部署。
5、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