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报
基本解释
词条:『民报』
拼音:mín bào
注音:ㄇㄧㄣˊ ㄅㄠˋ
解释:中国同盟会机关报。1905年在日本东京创刊,前身是《二十世纪之支那》。初为月刊,后改为不定期出版。主要撰稿人有胡汉民、汪精卫、陈天华、宋教仁、章炳麟等。宣传同盟会的革命纲领,与立宪派刊物《新民丛报》等进行论战。曾被日本政府查封。共出二十六期。另有《天讨》等增刊。
古代诗词
宋代.崔敦礼.中水府:「污邪穰穰兮海沂阜丰,我民报事兮罔有不恭。」
近现代.聂绀弩.满成老友六周年祭读凤兮大姐悼亡后作:「新民报副刊文学,商务印书馆女儿。」
近现代.聂绀弩.铭德季惺金婚:「名城处处新民报,水上鸳鸯陆地仙。」
明代.陈琏.黄陵庙:「过客乞灵终日至,居民报祀四时来。」
基本字义
民mín(ㄇ一ㄣˊ)
1、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3、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5、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6、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7、同“苠”。
基本字义
报(報)bào(ㄅㄠˋ)
1、传达,告知:报告。报喜。报捷。报考。报请(用书面报告向上级请示)。报废。
2、传达消息和言论的文件、信号或出版物:简报(文字较短、内容简略的书面报告,印发给有关部门)。电报。情报。晚报。画报。报端。
3、回答:报答。报恩。报仇。报国(报效祖国)。报酬。
4、由于做了坏事而受到惩罚: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