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编
基本解释
词条:『民编』
拼音:mín biān
注音:ㄇ一ㄣˊ ㄅ一ㄢ
解释:编入户籍的平民。
古代诗词
宋代.程大昌.好事近:「老去不能宣力,只民编分寿。」
宋代.陆游.闻吴中米价甚贵二十韵:「为农最得策,本无禄与权;时平自逸乐,奉牲祭其先;不幸有散徙,均为寓民编。」
宋代.陆游.致仕後即事:「归耕所愿杂民编,乍脱朝衫喜欲颠。」
宋代.刘仙伦.沁园春:「官曹小试民编。」
宋代.苏辙.郊祀庆成:「矜愚开罪罟,释欠靖民编。」
基本字义
民mín(ㄇ一ㄣˊ)
1、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3、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5、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6、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7、同“苠”。
基本字义
编(編)biān(ㄅ一ㄢ)
1、用细条或带形的东西交叉组织起来:编结。编织。编扎。
2、按一定的原则、规则或次序来组织或排列:编排。编目(编制目录或指已编成的目录)。编次。编年。编订。编配。编码。
3、把材料加以适当的组织排列而成为书籍、报刊、广播电视节目等:编写。编译。编审。编修。编纂。编印。
4、创作:编剧。编导。
5、捏造:编瞎话。
6、成本的书按内容划分的部分:正编。续编。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