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曹
基本解释
词条:『民曹』
拼音:mín cáo
注音:ㄇ一ㄣˊ ㄘㄠˊ
解释:官署名。汉成帝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隋时定名为民部﹐唐高宗时避太宗李世民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
古代诗词
唐代.白居易.戏赠户部李巡官:「好去民曹李判官,少贪公事且谋欢。」
两汉.无名氏.念奴娇:「且与小试民曹,梅花岭外,雪片三冬足。」
明代.高启.辞户部之命东还始出都门有作:「诏贰民曹出禁林,陈辞因得解朝簪。」
宋代.宋庠.别墅冬霁:「平生丘壑志,终愿寄民曹。」
宋代.戴复古.送彭司户之官三山:「祭酒家风重,民曹官职卑。」
基本字义
民mín(ㄇ一ㄣˊ)
1、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3、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5、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6、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7、同“苠”。
基本字义
曹cáo(ㄘㄠˊ)
1、等,辈:尔曹(你们)。吾曹。
2、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曹(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3、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