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基本解释
词条:『两税法』
拼音:liǎng shuì fǎ
注音:ㄌ一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解释: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基本字义
两(兩)liǎng(ㄌ一ㄤˇ)
1、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两个黄鹂。两本书。
2、双方:两可。两边。两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两旁。两侧。两袖清风。两败俱伤。
3、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两(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两(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表示不定数目:两下子。两着儿(zhāor)。
基本字义
税shuì(ㄕㄨㄟˋ)
1、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
2、姓。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