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基本解释
词条:『南昌市』
拼音:nán chāng shì
注音:ㄋㄢˊㄋㄚ ㄔㄤ ㄕˋ
解释:江西省省会。在省境北部、赣江下游、向九铁路线上。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古称豫章、洪都。1926年设市。人口151万(1995年)。1927年8月1日,周恩来等在此领导武装起义。建国后建有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和纪念塔、革命烈士纪念堂。名胜古迹有百花洲、青云谱、滕王阁等。有江西大学等高等学校。
古代诗词
宋代.释慧空.庞居士真赞:「手携长柄竹漉篱,犯寒晓踏南昌市。」
基本字义
南nán(ㄋㄢˊ)
1、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南北。南方。南面。南国(指中国南部)。南陲(南部边疆)。南极。南半球。
2、姓。
其他字义
南nā(ㄋㄚ)
1、〔南无(mó)〕佛教用语,意思是合掌稽首,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常加于佛、菩萨名的前面,如“南南阿弥陀佛”、“南南观世音菩萨”。
基本字义
昌chāng(ㄔㄤ)
1、兴盛:昌盛(shèng)。昌乐(lè)(兴盛康乐)。昌明(兴盛发达)。昌隆。
2、善,正当:昌言(美言,正当的话)。昌言无忌(直言无隐)。
3、古同“菖”,菖蒲。
4、古同“猖”,凶猛。
5、姓。
基本字义
市shì(ㄕˋ)
1、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2、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3、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4、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5、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