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厅
基本解释
词条:『检察厅』
拼音:jiǎn chá tīng
注音:ㄐ一ㄢˇ ㄔㄚˊ ㄊ一ㄥ
解释:旧中国检察机关的通称。清朝末年规定设总检察厅及高等﹑地方﹑初级检察厅,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北洋军阀政府沿用。
基本字义
检(檢)jiǎn(ㄐ一ㄢˇ)
1、查:检查。检测。检讨。检举。检校(jiào)。检修。检索。检察。
2、注意约束(言行):检点(a.注意约束言行,如“参加宴会时连吃带拿,太不检检了”;b.查看是否符合,如“把行李检检一遍”)。失检。
3、古代官名,掌修国史,位次编修。
4、姓。
基本字义
察chá(ㄔㄚˊ)
1、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b.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
基本字义
厅(廳)tīng(ㄊ一ㄥ)
1、聚会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间:厅堂。客厅。
2、政府机关办事部门:办公厅。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