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
基本解释
词条:『京察』
拼音:jīng chá
注音:ㄐ一ㄥ ㄔㄚˊ
解释:明清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明代每六年举行一次。清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
基本字义
京jīng(ㄐ一ㄥ)
1、国都(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京城。京都。京华(因京都是文物、人才汇集的地方,所以称京都为“京华”)。京畿(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京剧。京师(首都的旧称)。京绣。京菜。
2、大。
3、古代数名,指一千万,亦指一亿兆。
4、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京族。
5、姓。
基本字义
察chá(ㄔㄚˊ)
1、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察”;b.细致深刻地观察,如“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觉。察访。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喻为人精明,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