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分区
基本解释
词条:『军分区』
拼音:jūn fēn qū
注音:ㄐㄨㄣ ㄈㄣㄈㄣˋ ㄑㄨㄡ
解释:在省军区范围内划分的军事区域。有的国家也指在该级军事区域所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中国的军分区按地区、省辖市、自治州、自治盟设置,隶属于省军区,同时是所在地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兵役等军事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守备任务。
基本字义
军(軍)jūn(ㄐㄨㄣ)
1、武装部队:军威。军服。行(xíng)军。军功。军犬。军备。军纪。军衔。军阀。军令状。异军突起。溃不成军。
2、军队的编制单位,是“师”的上一级。
3、泛指有组织的集体:劳动大军。
基本字义
分fēn(ㄈㄣ)
1、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辨别:区分。分析。
6、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其他字义
分fèn(ㄈㄣˋ)
1、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基本字义
区(區)qū(ㄑㄨ)
1、分别:区分。区别。
2、地域:地区。区划。
3、〔区区〕小,细微:如“区区小事”。
4、行政区划单位:省级自治区。市辖区。
其他字义
区(區)ōu(ㄡ)
1、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