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法
基本解释
词条:『辟法』
拼音:pì fǎ
注音:ㄆㄧˋ ㄈㄚˇ
解释:见"辟灋"。
基本字义
辟bì(ㄅ一ˋ)
1、君主:复辟。
2、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3、古同“避”,躲,设法躲开。
4、古同“睥”,睥睨。
其他字义
辟(闢)pì(ㄆ一ˋ)
1、开发建设:开辟。
2、驳斥,排除:辟邪。辟谣。辟蠹。
3、透彻: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4、法,刑:大辟(古代指死刑)。
基本字义
法fǎ(ㄈㄚˇ)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仿效:效法。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5、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7、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