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课
基本解释
词条:『郡课』
拼音:jùn kè
注音:ㄐㄨㄣˋ ㄎㄜˋ
解释:《后汉书.百官志五》:"﹝令﹑长﹑侯国之相﹞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刘昭注引胡广曰:"秋冬岁尽……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汉代指郡对属县官吏的年终考绩。后因以"郡课"借指基层地方官的治绩。
古代诗词
唐代.韩愈.合江亭:「初如遗宦情,终乃最郡课。」
宋代.苏籀.送滁守蔡瞻明提举:「侧听褒嘉最郡课,水衡促召夫何疑。」
宋代.周必大.五月南山蛟坏民田百亩胡英彦有诗次韵:「从今仕执珪,先已最郡课。」
宋代.王洋.器周秀实:「馀英初约转舡蓬,二载庐陵郡课同。」
宋代.曾巩.送陈商学士:「来从奎壁光铓下,笑倚樽筵成郡课。」
基本字义
郡jùn(ㄐㄨㄣˋ)
1、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基本字义
课(課)kè(ㄎㄜˋ)
1、教学上的一个阶段:上课。课时。课间。旷课。授课。课余活动。
2、教学的科目:课程。课表。基础课。专业课。课本。课文。
3、教书讲学或攻读学习:课徒。课读。
4、古代的一种赋税:国课。完粮交课。
5、使交纳赋税:课税。课役。
6、机关、企业等行政上的单位(现亦称“科”):会计课。
7、迷信占卜的一种: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