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县
基本解释
词条:『判县』
拼音:pàn xiàn
注音:ㄆㄢˋ ㄒ一ㄢˋㄒㄨㄢˊ
解释:古礼。卿大夫两面悬乐器,称为"判悬"。县,同"悬"。
古代诗词
明代.卢宁.赠王莲渚主簿醴陵:「岭北名州彦,湘南判县官。」
清代.潘祖荫.齐子中姜镈歌:「人臣判县止钟磬,魏绛赐半遑论他。」
基本字义
判pàn(ㄆㄢˋ)
1、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2、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3、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4、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5、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基本字义
县(縣)xiàn(ㄒ一ㄢˋ)
1、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姓
其他字义
县(縣)xuán(ㄒㄨㄢˊ)
1、古同“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