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基本解释
词条:『梧州市』
拼音:wú zhōu shì
注音:ㄨˊ ㄓㄡ ㄕˋ
解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西江及其支流桂江汇合处,东邻广东省。1927年始设市。人口316万(1995年)。向为广西东部重要城市和西江流域农、林产品集散地。名胜古迹有火山、系龙洲、鹤岗河滨公园。
基本字义
梧wú(ㄨˊ)
1、〔梧桐〕落叶乔木。木质轻而坚韧,可制乐器和各种器具,种子可食,亦可榨油。
基本字义
州zhōu(ㄓㄡ)
1、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所辖地区的大小历代不同(后多用于地名):州县。杭州。
2、中国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州。
基本字义
市shì(ㄕˋ)
1、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2、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3、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4、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5、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